大会设立秘书处,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,负责大会的会务工作。大会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, 副秘书长3人。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组织组、秘书组和会务组等三个工作组。
一、组织组
承办代表资格审查方面事宜, 包括提出代表资格审查意见,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,编制代表名册等;承办大会预选和选举方面事宜,包括起草选举办法、选举大会主持词, 编制选举程序、候选人名单和情况介绍等;负责汇总各代表团酝酿、讨论候选人及选举事项的意见等。
二、秘书组
负责会议报告、讲话及其重要文件的起草、修改、印制等工作;联络各代表团,了解掌握各代表团的讨论情况,进行汇总综合,并及时向秘书长、大会主席团报告;编发大会简报。
三、会务组
承办会议活动方面有关事宜,包括编发会议通知,安排布置会场,协调会议活动等;负责大会证件的制发和文件材料的印发、清退工作;负责承办新闻发布、宣传报道方面事宜及音像资料的录制管理工; 负责大会的生活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。